同時,兒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問題也已經成為關系國家和民族未來的重要公共衛生問題。
2019年12月
2019年1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宣部、教育部等12個部門日前印發《健康中國行動——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動方案(2019—2022年)》。
方案明確提出,加強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心理健康相關知識培訓;
到2022年底,50%的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應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60%的二級以上精神專科醫院設立兒童青少年心理門診;
30%的兒童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精神(心理)門診;
各地市設立或接入心理援助熱線;
2021年3月
《關于印發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提出,完善學生心理健康服務網絡,建立心理輔導室的中小學校比例達 100%,并配備專兼職教師,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面向家長和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2022年
2022年4月:《健康中國行動2022年工作要點》提出探索推進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進重點工作。
2022年6月:全國 政 協 召開“加強學校心理健康教師隊伍建設”重點提案辦理協商會;安徽省從2022年起,每年進行中小學心理健康測評。
2023年5月
教育部等十七部門印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基本原則提出加強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體系建設,全方位強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心理問題預防和監測機制,主動干預,增強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其目標是到2025年,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學校 比例 達到 95%,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比例達到60%。
《行動計劃》部署開展八項重點工作,包括五育并舉促進心理健康、加強心理健康教育、規范心理健康監測、完善心理預警干預、建強心理人才隊伍、支持心理健康科研、優化社會心理服務、營造健康成長環境。
2024年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4年“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宣傳教育月”活動的通知》教育部決定自2024年起,將5月確定為“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宣傳教育月”,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提升師生、家長心理健康知識水平和素養。
《廣州市中小學生心理健康促進條例》該《條例》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重點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人民團體及社會組織開展支持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具體職責。
《關于加強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民政部等5部門出臺的這一意見,旨在切實加強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指導各地從加強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強化心理健康監測預警、完善心理健康介入干預、優化心理健康支撐保障等方面開展工作。
2025年
《關于兒童與心理健康服務的政策》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將2025年至2027年確定為“兒科和精神衛生服務年”,旨在實現兒科服務的廣泛覆蓋和提升,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兒科服務比例達到90%以上,同時推動精神衛生服務體系的完善,構建全面、高效的心理健康支持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