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10月29日訊(記者 孫宗順)29日,為貫徹落實《山東省社會信用條例》《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于加強和規范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加強市場主體權益保障,防止失信懲戒泛化濫用,煙臺市發改委下發關于加強市場主體權益保障防止失信聯合懲戒泛化濫用的通知,強調嚴格失信懲戒對象的認定、依法依規落實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完善失信修復和異議處理機制。
嚴格失信懲戒對象的認定,各領域的聯合懲戒對象(即黑名單)認定原則上實行全國統一標準,由國家部委認定,或市級相關行政部門依據國家、省的標準認定。各單位認定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時,須明確名單的有效期、相應的懲戒措施、信用修復、名單退出的程序。防止失信行為認定和記入信用記錄的泛化、擴大化。
依法依規落實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對失信懲戒對象應當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聯合懲戒備忘錄等落實相應的懲戒措施,采取的懲戒措施應當與信息主體失信行為的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
完善失信修復和異議處理機制,各失信懲戒對象認定單位要及時指導失信主體開展信用修復,督促失信主體履行法定義務,提升信用等級。各區、市,各部門要組織面向監管對象的信用培訓,提升市場主體信用風險意識和信用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異議投訴制度,對市場主體提出異議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單位要盡快核實并反饋結果,經核實有誤的信息要及時予以更正或撤銷,加強個人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