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11月25日訊(通訊員 呂曉君)出售自己銀行卡用于他人網絡詐騙,其實,這也是在犯罪。近幾年,新聞媒體報道過多起出售自己銀行卡獲利,最終獲刑的真實案例。事實上,買賣銀行卡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出借銀行賬戶也是違反金融管理法規的違法行為。為了一張卡幾百元錢的收入,一些人不惜將個人銀行卡出售、出租,如此不僅存在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更有可能成為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兇。
近期,在煙臺銀行幸福支行的柜臺也遇到一例銀行卡出賣的案例。當天一位大叔至柜臺辦理銀行卡業務,但在辦理過程中全程撥打電話,收發驗證碼也不是在自己的手機上操作,均問電話另一頭的人。這一點引起了幸福支行柜員的注意。經過柜員多方詢問與提醒,最終大叔表示他的銀行卡是賣給一個年輕人用,對方承諾給予他一定的費用,并承諾不會拿大叔的卡做違法的事情對大叔本人不會產生任何不好的影響。
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幸福支行柜員提醒大叔出賣銀行卡也屬于違法行為,并且會造成很嚴重的后果。基于此種情況煙臺銀行幸福支行的柜員拒絕了為大叔辦理銀行卡的要求。后來大叔表示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感謝煙臺銀行柜員的提醒,說自己差一點就不知不覺的違法了。
“天上不會掉餡餅,貪圖眼前小利有可能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因為收購、售賣他人銀行卡的行為是違法行為,而出售自己的銀行卡也很可能成為犯罪團伙的‘幫兇’。”對此,煙臺銀行提醒廣大市民,切莫出售出借個人銀行卡或銀行賬戶,同時煙臺銀行幸福支行也將持續秉承著貼心專業的態度服務好每一位客戶,努力踐行普惠金融知識的社會責任人,服務廣大客戶和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