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養老保險每年都有遞增 為何居民保險不增加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15886的網友留言建議:退休職工養老保險每年都有遞增機制,為什么居民養老保險沒有遞增機制?難道物價只長在退休職工身上?就這種弄法普通居民誰愿參加居民社保呀?
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此回復:您好,我省已經出臺了相關規定。《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魯人社規〔2018〕17號)出臺后,我市出臺了《關于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煙人社發〔2018〕59號)。我市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1、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最低基礎養老金標準由市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上級規定,綜合考慮我市物價變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職工養老待遇調整、財力狀況等因素提出調整方案,報市委、市政府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至少每5年調整1次。已超過全市最低基礎養老金標準的縣市區如繼續提高標準,應由當地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方案,經同級黨委和政府同意后報市級批準。為65歲以上的老年參保居民加發基礎養老金,65—74歲的每月加發5元,75歲(含)以上的每月加發10元。所需資金由縣(市、區)政府承擔。
2、繳費年限養老金激勵機制為鼓勵引導我市居民早參保、長繳費、不斷保,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后(不含補繳年限),每多繳一年,在領取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每月加發1元基礎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