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慢性病第一次報銷需要扣除底錢300嗎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17289的網友留言咨詢:1、辦理了肝癌和糖尿病大病慢性病,協議在毓璜頂醫院,在毓璜頂醫院就診,第一次報銷需要扣除底錢300嗎?是每年都扣嗎?報銷的比例和金額有關系嗎?攢一個月報銷合適還是每次看病買藥報銷合適?2、這兩種病除了西藥報銷,中草藥報銷嗎?需要簽訂協議嗎?3.這兩種病門診買藥如何報銷,糖尿病是即時報銷還是統一時間領取補貼?
煙臺市醫保局對此回復:您好,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注。門診慢性病分為甲類慢性病和乙類慢性病。職工甲類慢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85%支付。職工乙類慢性病門診實行起付線和限額管理。乙類慢性病年度起付線標準:300元。乙類慢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在起付線標準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個醫療年度內不能超過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額。參保人員可同時認定兩種乙類慢性病,并按最先認定的雙病種管理,每個病種單獨計算起付線。居民門診慢性病患者在協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300元以上的部分,一檔繳費的甲類門診慢性病按40%比例支付,乙類門診慢性病按35%比例支付;二檔繳費的甲類門診慢性病按60%比例支付,乙類門診慢性病按50%比例支付。甲類門診慢性病的門診支付待遇,二檔繳費的不設年(或有效期)支付限額,一檔繳費的按病種設年(或有效期)支付限額;乙類門診慢性病的門診支付待遇,按繳費檔次和病種,分別設不同的年(或有效期)支付限額。起付線300元是按年度計算,上傳報銷在醫院的醫保窗口,可以即時上傳,也可根據自身情況當月上傳,門診慢性病確診備案時已經選定點醫療機構的不需要簽訂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