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家庭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什么材料 如何辦理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16731的網友留言咨詢:父母是協議離婚的,離婚協議中,父親放棄房產,把房產給母親,現在想把房產過戶給子女,目前房產證還是原來的樣子,寫著父親、母親的姓名,父親再婚了,母親一直獨身,請問過戶手續、材料、費用、哪些人員到場。
煙臺市芝罘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對此回復:您好,您反映的情況有兩種辦理方式,第一種您的父母攜帶離婚協議、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房改房需要房改價格表)。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先把房屋過戶于您母親名下。然后再過戶給您。第二種,您與您的父母一起攜帶房產證土地證、身份證、戶口本、您的結婚證、以上兩種方法均需要提供原件與復印件。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直接辦理買賣交易手續。不動產登記中心普通住宅收取80元,其他費用請咨詢稅務部門和自然資源局土地出讓金部門。由于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建議您撥打2909555咨詢電話咨詢。
責任編輯:王櫻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