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及之前的空置房物業費按照多少收取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29239的網友留言咨詢:你好,請問一下,2018年及之前的空置房物業費(已與物業公司進行書面登記)是不是按照70%收取的?按照60%收取是從什么時間開始實行的,這兩樣有沒有相關文件或者什么政策?
煙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此回復:關于“房子辦理空置必須一次性辦理至少半年以上”問題,《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個月以上的,其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應當減收;辦理空置的程序和具體堅守比例由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物業主管部門規定,但收取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謝謝!
責任編輯:王櫻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