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醫保住院醫療保障有哪些?
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居民因病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至最高支付限額以內的,根據醫院等級按以下標準支付:
(一)按一檔繳費的,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一級醫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83%支付(基本藥物按90%支付),在未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醫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級醫院按58%支付;三級醫院按45%支付。
(二)按二檔繳費的,一級醫院按88%支付(基本藥物按90%支付),二級醫院按70%支付,三級醫院按60%支付。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的起付標準:一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800元。惡性腫瘤患者,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因放、化療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線。
責任編輯: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