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路上設棚亭遭質疑 答復:為停車場看車亭
膠東在線消息 問題編號為1056827的網友留言反映:近幾天在膠東在線“網上民聲”一欄,多次看見網民運用法律,討論煙臺市芝罘區行青年路12號蘇寧易購門前,在非機動車的道路正中央搭建2處商亭開展經商活動,深感“網上民聲”這一平臺已更上一層,在此為膠東在線點個贊。
本網民在三站工作,每天必經行芝罘區青年路12號蘇寧易購門前,青年路屬于主干道,本網民雖然不懂多少法律,但法律條文道理還是懂得,青年路道路綜合改造提升工程剛竣工,芝罘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居然批準在青年路12號蘇寧易購門前,嶄新的道路正中央妨礙通行設立兩處棚亭。芝罘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的法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本網民只想問芝罘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干道正中央批準設立兩處棚亭,是因什么建設等特殊需要設立,芝罘區大眾都可以申請批準嗎?以前有停車場,現因擴道,該停車場面積已經沒有了,除去人行道,東、西連車都停不下,該道路多年根本沒有什么建設,難道在正中央批準設立兩處棚亭屬于特殊需要?且不論合法與否,但這樣的行政批準少有。
建議歸還民眾的通行權。
芝罘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回復:您好,該亭為停車場看車亭,該停車場為交警部門審批的正規停車場,停車場審批在前,道路改造在后。據了解,該停車場近期將恢復使用,謝謝您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