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合作醫療繳費后多久生效 有效期多久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68469的網友留言咨詢:孩子10月12日出生,我看合作醫療繳費標準第一年340第二年370,如果我現在繳費多久生效?第一年有效期只到2020年12月31日嗎?還是到明年10月12日?
煙臺市醫保局對此回復:您好,感謝您對醫保工作的關注與支持!根據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新生兒出生當年的醫療保險費應當自出生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并按出生當年的年繳費標準繳納,新生兒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當年的居民醫療保險待遇。2020年度新生兒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為340元,待遇保障期到2020年12月31日止;2021年度您還需為孩子繳納居民醫保繳費370元,待遇保障期為2021年1月1日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您可以選擇2021年元月以后繳費,根據孩子的身體狀況和醫療需求,確定繳費年度。謝謝!
責任編輯:王櫻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