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支持購買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住房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81960的網友留言咨詢:你好,請教一下,我十年前買房以我妻子名商業貸款過,貸款已經還清,房屋已經出售,再沒有其他貸款。后又全款買了一套房,現有換房打算,我們夫妻二人均有公積金,請問什么條件下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謝謝。
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此回復:您好!公積金貸款支持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條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住房套數認定執行“認房又認貸”政策,“房”指借款人家庭在煙臺市行政區域內擁有的住房情況,“貸”指借款人家庭的住房貸款(包括商業性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下同)記錄情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貸款:1、有兩套及以上住房;2、有兩筆及以上住房貸款記錄;3、有一套住房及有一筆住房貸款記錄,且非同一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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