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失業掛檔職工退休后 獨生子女補貼為何不發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83314的網友留言咨詢:我想問一下企業失業掛檔職工退休后,獨生子女一次性補貼為什么沒有發放,2017年以前的都發放了,有人說要等到60歲以后再發,請您們解答。
煙臺市福山區衛生健康局對此回復:你好,2016年1月22日修訂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條例第二十六條:(二)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時按照省有關規定給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補貼,其經費從原渠道列支。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對農村年滿六十周歲,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父母為城鎮其他居民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給予獎勵扶助。掛檔職工屬于城鎮其他居民,不再發放一次性養老補助。按照煙臺市煙衛【2016】5號文規定納入城鎮獎扶,從滿60周歲開始發放。可電話咨詢:6362569。
責任編輯:王櫻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