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備案后未能聯網結算的是否可回參保地報銷
膠東在線消息 問題編號為1105010的網友留言咨詢:異地備案后,未能聯網結算的,是否可回參保地報銷?另一問題,異地備案后,在參保地住院費用是否可以報銷?
煙臺市醫保局回復:您好,感謝您對醫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異地備案后未能聯網結算的,出院后需由參保人或代辦人持以下材料報送到有代傳資質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結算:(1)住院收費有效票據;(2)費用清單;(3)出院記錄(診斷證明);(4)屬于意外傷害情形的,須提供病歷復印件第三方賠付材料(或個人書面承諾書);(5)經患者簽字確認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中國銀行借記卡(或中國銀行結算賬戶存折)的復印件。經審核費用明細清單無法準確反映治療情況影響報銷的,還應提供完整住院病歷有效復印件。
異地備案期間在參保地發生的住院費用,在全國聯網結算醫院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個人首先負擔40%,剩余部分按照參保地三級醫院報銷政策審核結算;在非全國聯網結算醫院發生的醫療費,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謝謝!
責任編輯: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