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膠東在線消息 問題編號為1107153的網友留言咨詢:請問煙臺生育產假到底多少天?津貼怎么計算?承辦工作人員,您好,關于生育津貼的幾個問題需要咨詢,生育時間為2020年10月15日。
1、符合山東省計劃生育晚婚晚育政策下,產假應該按照98天還是158天計算?具體可以休到哪天?2、產假期間生育津貼金額如何計算?應當發放幾個月?3、生育津貼國家社保機構發放幾個月?在職企業需要承擔幾個月?4、國家社保機構和企業發放的生育津貼額度是否一樣?5、如果在職企業不給支付的話,如何追究企業責任?6、通過什么渠道可以查詢到生育津貼的發放明細?7、附件圖中的社保津貼發放是否正常?或是否存在企業問題?請按照目前執行的政策,盡快逐條予以答復,非常感謝您的回復。
醫保局對此回復:您好,感謝您對醫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1)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619號),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生育津貼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按月發放。生育結算出院后,生育津貼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按月自動發放至本人社?ㄣy行賬戶內。您可通過“煙臺市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號,點擊“微醫保-醫保服務-生育津貼”詳細查詢生育津貼發放情況。您圖片中的生育津貼發放正常,沒有問題。(2)《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3)女職工98天加60天的產假,由女職工根據自身情況合理安排。(4)如單位不按規定執行,建議您咨詢勞動仲裁部門,電話:12333。謝謝!
復審:宋君
終審:孫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