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外入境我市與省內入境在隔離政策上有何不同?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120457的網友留言咨詢:我從外省入境,集中隔離14天后,被通知回到煙臺還需要集中隔離9天后再居家隔離7天。而我得知,入境煙臺的只需要隔離14天就可以,再居家隔離7天,而不需要再增加集中隔離天數。同樣為低風險地區,請問省外入境與省內入境有何不同?同樣按照國務院國家的規定14+7政策,為何會被要求再集中隔離9天?這樣“14+9+7”的規定依據是什么?是否為政策加碼?
市衛生健康委對此回復:1.省內口岸入境人員:14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含9次核酸和3次血清抗體檢測):入境第1天(海關)和集中隔離第3天、第7天、第12天、第13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鼻咽拭子),最后一次采2份鼻咽拭子、2種試劑、2個機構檢測;第7天、第13天進行2次血清抗體檢測;轉運至集中服務點立即進行2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2種試劑)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陰性者繼續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不出門、不出戶、不去密集場所、不乘坐交通工具),第2天、第7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
2.省外口岸入境人員:在第一口岸隔離滿14天,轉運至集中服務點進行2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2種試劑)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陰性者繼續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不出門、不出戶、不去密集場所、不乘坐交通工具),第2天、第7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解除集中隔離在省外停留超過7天不滿14天的來魯人員,抵達后進行2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2種試劑)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解除集中隔離在省外地區停留超過14天后返回的,不再對健康管理和檢測作出要求。
復審:宋君
終審:孫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