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不在高層公共空間停放 入戶充電是否合法?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123062的網友留言咨詢: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自今年8月1日起實施,規定里第三十七條說,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那請問我不把電動車停放在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也不在那充電,我把電動車推進電梯,放家里充電,合法嗎?
消防救援支隊對此回復:《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提出“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并與高層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
電動車進樓、入戶很危險,為了生命安全,請將電動車停在室外或集中車棚。勿在住宅內充電,室內易燃物品較多,一旦出現起火事故,容易釀成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