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離職后社會保險費如何補交?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130264的網友留言咨詢:第一個問題,本來有公司上班,后來離職了,好幾個月沒有找到工作,如果找到工作想把之間的社保補上去,該如何操作?第二個問題,公司給交納社保,但欠兩個月的,后來離職了,到現在也沒把欠的社保給補交上,都離職好幾個月了,該怎么辦?
市社保中心對此回復:您好!感謝您對社保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1、根據《關于轉發魯人社規[2019]13號、魯人社字[2019]226號文件進一步規范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煙人社辦發[2020]15號)文件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存續勞動(人事)關系期間應繳未繳社會保險費的,可補繳應繳未繳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無工作單位則無法補繳。
2、應繳未繳年限不足三年的,原則上由欠費單位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提供補繳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戶口薄)和原始的工資發放會計憑證及銀行發放工資證明及人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等與補繳相對應的證明材料;對不能提供原始工資發放會計憑證的,可提供銀行代發工資托收證明等關鍵證明材料。對應繳未繳年限三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由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等出具的法律文書或行政責令整改通知書。
請您登錄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rshj.yantai.gov.cn)-社會保障-下載專區-稽核業務板塊,下載社保費補繳流程及所需材料。如有疑問請撥打663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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