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垃圾壓縮站是否需辦理環保相關手續?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132392的網友留言咨詢:您好!咨詢兩個問題。
1、建設垃圾壓縮站是否需要辦理環保相關手續?
2、垃圾壓縮站污水排放是否需要辦理排污許可證或者排污登記手續?

市生態環境局對此回復:您好,針對您反映的問題,煙臺市生態環境局做出如下答復。
1、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規定,日轉運能力150噸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含餐廚廢棄物)轉運站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其他生活垃圾轉運站不納入環評管理。
2、城鄉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屬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C7820環境衛生管理,根據《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生活垃圾(含餐廚廢棄物)、生活污水處理污泥集中焚燒、填埋為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生活垃圾(含餐廚廢棄物)、生活污水處理污泥集中處理(除焚燒、填埋以外的),日處理能力50噸及以上的城鎮糞便集中處理,日轉運能力150噸及以上的垃圾轉運站為排污許可簡化管理;日處理能力50噸以下的城鎮糞便集中處理,日轉運能力150噸以下的垃圾轉運站為排污許可登記管理。
請排污單位根據實際工藝類型及規模,判斷排污許可管理類別。
初審:欒蕓
復審:宋君
終審:孫玲姿
復審:宋君
終審:孫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