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在舊宅基地的處置上有何政策?
膠東在線消息 問題編號為1148422的網友留言咨詢:我在老家的舊房子因年久失修,快要倒塌。經向上級部門申請并獲批準移址重新翻蓋了新房。請問,我原來的宅基地是否可以繼續使用或出讓給別人使用?在舊宅基地上蓋簡易房、搭棚或圈做庭院,上級對這種舊宅基地的處置有何政策?
市農業農村局回復:您好!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19〕11號)“經批準易地建造住宅的,應嚴格按照‘建新拆舊’要求,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您原來的宅基地不可以繼續圈占使用或出讓給別人使用,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謝謝!
初審:欒蕓
復審:宋君
終審:孫玲姿
復審:宋君
終審:孫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