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2月21日訊(融媒體記者 劉茗蔚)根據《芝罘區關于進一步推進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單位和“九小場所”有序復工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全區中小微企業和“九小場所”的疫情防控和有序復工保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主體責任。各街道、園區要嚴格落實防疫工作屬地責任,各市場主體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切實履行開復工承諾,嚴格執行企業及“九小場所”開復工審批流程及規范,確保員工健康安全。
二、嚴格審批管理。具備復工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及為保障供給或居民生活需要確需開業的小餐飲、小商店、小超市、小藥店、小果蔬店、各類金融機構對外營業網點等市場經營主體,需提前2天向屬地街道(園區)提交疫情期間復工、開業申請,街道(園區)按照區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有關通知要求,完成現場查驗,達到條件要求的經街道(園區)書記、主任“雙簽字”方可審批準許,確保各類市場主體有序復工。
三、執行負面清單。嚴格中小微企業及“九小場所”開業復工審批,對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執行負面清單行業管理,疫情防控期間負面清單上行業(見附件),在接到區政府有關部門明確通知前,一律繼續關閉或延期營業,不得私自復工,對于不服從管理、私自復工的,將堅決予以關停。
附件:負面清單行業
芝罘區中小微企業和“九小場所”疫情防控
暨推進有序復工服務保障工作專班
2020年2月18日
附件
負面清單行業
1.影劇院、棋牌室、游戲廳、書店、網吧、舞廳、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美發、培訓機構(學歷及非學歷培訓)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服務經營類企業。
2.小學校或幼兒園、小診所、小歌舞娛樂場所、小旅館、“小飯桌”等校外托管機構、各類體育運動健身場所、體育培訓機構等“小場所”。
3.易造成人員集聚的景點、農家樂等旅游休閑經營類企業。
4.餐飲企業不得提供堂食。
5.專業市場(除幸福蔬菜批發市場、現代果蔬批發市場、西牟蔬菜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場所相對密閉、人員相對集聚的經營性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