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煙臺時刻3月5日快訊 (融媒體記者 賈楚航 李俊鋒 王向榮)3月5日上午,煙臺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煙臺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市人大常委會、市工商聯、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負責同志通報《條例》出臺情況及相關政策解讀。
《煙臺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已于3月1日正式實施,標志著煙臺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煙臺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是山東省內首部關于民營經濟的地方法規,對于從制度層面更好地界定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的職責,營造有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環境,保障民營經濟組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維護民營經濟組織合法權益,促進煙臺全市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煙臺市委、煙臺市政府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把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作為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有力推動了煙臺市民營經濟地方立法進程。《煙臺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于2019年10月29日經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并于2020年1月15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準,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