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吸引高學歷青年人才到海陽市工作,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規定,海陽市圍繞核電及新能源、航空航天、海上風電、毛衫針織、文旅康養五大產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博士、碩士研究生。
一、招聘對象
(一)博士研究生: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
(二)碩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碩士研究生。
二、崗位設置
海陽市共計劃招聘15名。其中,崗位A招聘3名,崗位B招聘3名,崗位C招聘9名。各崗位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均可報名,具體需求專業見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2003年7月18日以前出生),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
(二)善于開展課題項目研究,具有一定的創新意識。
(三)學習成績優良,具備與崗位相適的專業知識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海歸留學人員取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后,可應聘有相應層次學歷學位要求的崗位。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與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培養質量堅持同一要求,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業機會。符合上述規定的,報名時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六)博士、碩士研究生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含2021年畢業海歸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和2020年及以前畢業海歸留學人員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時間須在2021年7月18日前,與國(境)內2021年高校畢業生同期畢業的海歸留學人員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可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
(七)中外合作辦學、獨立學院畢業生,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和定向培養的畢業生,不列入招聘范圍。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及資格初審、預選及現場資格審核、面試及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19日8:30—7月23日17:30。
2.報名方式。采取統一時間網上郵箱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將填寫完整的《考生報名表》(附件2)電子版、親筆簽名的《誠信承諾書》(附件3)、《專業研究方向承諾表》(附件4)、《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附件5)或《無業狀態的個人書面承諾書》(附件6)掃描件打包壓縮后發送至郵箱:hyrcb@126.com,郵件名稱為“報考崗位+學位+專業+姓名”。郵件發送后兩個工作日內,應聘人員應主動聯系招聘主管機關確認報名郵件是否收到。
3.資格初審。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指定專門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初審結果以郵件的形式反饋到考生個人郵箱(默認發送報名材料的郵箱)。報名期間如有問題請主動撥打電話咨詢。應聘人員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報名結束后24小時內向招聘主管機關反映,不在規定期限內反映,視為對初審結果無異議。
(二)預選及現場資格審核
1.預選。通過資格初審的博士研究生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通過資格初審的碩士研究生若報名人數較多,將采取一定形式進行預選(預選方式、比例、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現場資格審核。應聘人員在面試前一天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最高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彩色復印件,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認證報告、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暫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與國(境)內2021年高校畢業生同期畢業的海歸留學人員提供有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翻譯資料和能夠按時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個人書面承諾,承諾專業須與學歷學位認證書一致〕,《考生報名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等網上報名材料原件。具體時間及要求請關注海陽市政府網站(www.haiyang.gov.cn)。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聘資格。
(三)面試及體檢
面試計劃安排在7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對應聘人員的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職位匹配度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面試(預選)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為保證人員素質,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數量的1:1.5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成績相同且影響聘用的,組織專家重新命題對成績相同的人員進行面試,并以重新面試后的總成績排序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
2.體檢。面試后三個工作日內,組織所有體檢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四)考察公示
組成專門考察組,到體檢合格人選所在院校或工作單位進行考察,考察的同時進行資格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考察參照《山東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實施,國家對招聘崗位考察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根據山東省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規定,招聘主管部門及考察組要嚴格審核把關被考察對象檔案,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根據面試和體檢考察等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海陽市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滿,辦理聘用手續,組織人才、企業、事業單位簽訂三方工作協議。對聘用手續辦結前因擬招聘人員被取消聘用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程序后進行遞補、公示。
五、培養管理
(一)崗位安排。所有招聘人員列入市直事業編制,由海陽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入職前三年安排到海陽市重點企業服務鍛煉,三年期滿,可自行選擇留在企業或者回事業單位工作。
(二)入企服務鍛煉。三年服務鍛煉期間,實行導師制,安排市直部門領導干部每季度至少一次入企對招聘人員進行“一對一”輔導,協助解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幫助招聘人員更好融入企業。招聘人員須立足企業需求,開展課題項目研究,并積極申報省級、煙臺市級人才工程項目。
(三)后續管理。三年期滿后,建議企業高薪留才,個人選擇留在企業工作的,可為其保留人才周轉編二年,工資、社會保險、公積金等轉由企業承擔;個人提出不愿繼續在企業工作的,安排到專業對口的事業單位定崗,作為專業干部進行教育培養,表現優秀的可破格提拔為事業單位科級干部,培養成熟后,再作為專業型領導干部充實到部門領導班子中。
六、有關待遇
所有招聘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在海陽市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在企服務鍛煉前三年期間,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分別按照事業管理七級(正科級)、八級(副科級)標準發放工資、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視同企業類人才享受《關于進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煙人組發〔2020〕4號)中有關生活補貼的政策規定,即按照每人每年博士研究生3.6萬元、碩士研究生2.4萬元給予生活補貼。
首次在海購買住房且在企服務鍛煉滿1年后,可按照企業類人才或機關事業類人才“就高不重復”原則,視同企業類人才享受《關于進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煙人組發〔2020〕4號)中有關購房補貼的政策規定,即按照博士研究生20萬元、碩士研究生10萬元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未達到在海工作最低服務年限五年的,退還部分費用。
七、疫情防控
(一)現場資格審查、考試或體檢前28日以來應聘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國(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所在地區升級為中、高風險地區,或有發熱、乏力、咳嗽、咽痛、打噴嚏、腹瀉、嘔吐、黃疸、皮疹、結膜充血等疑似癥狀,應聘人員須主動向招聘主管機關報告,并盡快自行就診排查,招聘主管機關將根據防疫部門工作要求,綜合研判并通知應聘人員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和現場資格審核的條件,如具備參加條件,應聘人員來海時須持7日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資格審查、考試或體檢前14天起,應聘人員每日應自覺進行體溫測量、記錄及健康狀況監測。
(二)所有應聘人員參加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預選)和體檢時應佩戴防護口罩,主動提交《應聘人員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7)、山東省電子健康通行碼(綠碼,原則上不允許使用手機截屏或紙質打印健康通行碼)、準考證和身份證,并按要求接受體溫測量。無法提供健康證明的,以及經現場專業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體溫37.3℃以上,出現持續干咳、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考點。應聘人員要服從工作人員指揮管理,自覺保持安全距離。現場資格審查、考試和體檢過程中,如出現疑似癥狀,應聘人員應主動報告。結束后,應主動離開,不得聚集。
(三)請廣大應聘人員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響考試,應減少跨區域流動,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活動。凡違反我省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疫情防控未盡事宜,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中共海陽市委組織部、海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5—3223625
報名期間復核電話:0535—3223625
監督電話:0535—3222889
中共海陽市委組織部
海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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