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創業項目進行補貼
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對于法定年齡內取得職稱的新型 職業農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首次創辦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畢業五年內高校畢業生返鄉創業且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不超過3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持身份證件到創業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請。(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市)
二、 加大對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金融服務力度
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對于法定勞動年齡內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創辦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的, 可按規定申請最高3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或最高400萬元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并享受貸款貼息政策。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持身份證件到創業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請。(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煙臺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各區市)
三、對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高級研修項目進行補助
將“新型職業農民助推鄉村振興發展”等方向,納入省級、市級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高級研修項目征集范圍,支持區市、行業主管部門、市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申報舉辦相關選題的省級、市級高級研修項目,組織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參加研修。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高級研修項目實施情況進行驗收,對培訓質量高、效果好、組織規范、管理嚴格、經費支出符合相關規定的項目給予一定經費補助。國家級高級研修項目,補助不超過8萬元;省級高級研修項目,補助不超過5萬元;市級高級研修項目,補助不超過3萬元。補助經費不得超過高級研修項目實際支出費用。(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四、建立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的用地管理長效機制
強化設施農業用地政策宣傳指引作用,提高設施農業用地服務水平,簡化優化用地手續,鼓勵設施農業建設節約集約用地。 積極向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提供用地政策培訓,指導合理選址。保障規;Z食生產、畜禽養殖等設施農業必需的烘干晾曬等配套用地,促進現代農業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市)
五 、推薦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評先樹優
對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優先推薦齊魯鄉村之星、齊魯大工匠、十佳新型職業農民、農業農村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評選。 對取得中級及以上新型職業農民職稱的,優先推薦參加市級及以上高素質農民技能大賽、農業行業職業技能大賽。(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各區市)
六 、拓展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模式
將取得新型職業農民職稱的人員優先納入高素質農民培訓計劃,優先推薦參加農業部和省級農村實用人才培訓項目等,并積極開展跟蹤服務工作。著重進行能力提升和繼續教育的培訓, 通過集中培訓、參觀考察和參加市級以上繼續教育平臺的農業課程學習等模式,接受相關農業知識學習,進一步提升取得農民職稱人員的生產經營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并在申報新型職業農民職稱時,將高素質農民培訓完成學時和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平臺學時一同視同為申報新型職業農民職稱所需學時。選拔取得高級職稱的高素質農民擔任培訓講師,將其農業生產新技術、好的經營模式等與其他高素質農民分享,充分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市)
七、建立新型職業農民高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
積極探索建立新型職業農民高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對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新型職業農民,可直接參評高級職稱。(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各區市)
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根據省鄉村振興考核內容及市鄉村振興考核工作安排,將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政策落實和工作情況納入煙臺市對各區市鄉村振興考核,加強督導檢查,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各級各部門要積極探索發揮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作用的有效途徑和方式,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培育一批典型,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大力推進鄉村人才振興。(實習編輯 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