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第11批信訪件,共計20件,其中,涉及大氣污染問題7個,生態污染問題4個,土壤污染問題4個,噪聲污染問題2個、其他污染問題2個、水污染問題1個。涉及10個區市,1個市直部門,分別是萊陽市4件、萊州市3件、芝罘區2件、福山區2件、牟平區2件、棲霞市2件、龍口市2件、招遠市1件、海陽市1件、市城市管理局1件。
當日,上述信訪件已全部交辦各有關區市黨委政府、市直有關部門,要求7日內向協調聯絡組反饋調查處理情況。按照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要求,整改和落實情況將按要求向社會公開并上報督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