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第12批信訪件,共計21件,其中,涉及水污染問題7個,大氣污染問題4個,土壤污染問題4個,生態污染問題3個,噪聲污染問題3個。涉及10個區市,分別是萊州市4件、萊陽市3件、招遠市3件、黃渤海新區2.5件、牟平區2件、海陽市2件、蓬萊區1.5件、芝罘區1件、萊山區1件、龍口市1件。
當日,上述信訪件已全部交辦各有關區市黨委政府、市直有關部門,要求7日內向協調聯絡組反饋調查處理情況。按照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要求,整改和落實情況將按要求向社會公開并上報督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