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訓對象
(1)眼睛驗配、批發零售等相關銷售咨詢服務人員。
(2)視覺康復訓練服務機構相關人員。
(3)社區健康服務中心服務人員。
(4)幼兒園、中小學校相關老師、保健醫。
(5)涉及醫藥衛生大類相關專業的中專、專(本)科等院校在校學生。
(6)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從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相關工作人員。
(7)各類培訓機構教師及管理人員,其他教育工作者。
三、培訓目標
通過培訓使培訓對象掌握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基本知識和近視防控相關適宜技術,能夠開展視力篩查、健康指導、開展視力健康監測與評估和科普宣教等工作,具備面向公眾提供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相關咨詢、指導與宣教的能力。
四、培訓內容
近視概述、基礎知識、近視發生因素、兒童青少年近視篩查、近視檢查、近視防控、眼鏡佩戴、近視防控宣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