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科目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滾動管理方式: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考條件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1.……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2,下同)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二)“免一科”報考條件
符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全科”報考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