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操作員”主要從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和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版),“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調整為“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定義是“從事建(構)筑物消防設施運行、操作和維修、保養、檢測等工作的人員”,工作內容包括“1.值守消防控制室;2.操作、維修保養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3.檢測火災自動報警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
課程內容
1.理論知識:(1)消防水力學基礎知識;(2)電氣防火、建筑消防基礎知識;(3)消防安全檢查、初起火災處置基礎知識;(4)相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等基礎知識。
2.技能操作:(1)消防基本知識和消防安全檢查;(2)消防控制室監控;(3)建構筑物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管理等知識技能;(4)自動消防設施實際操作和維護管理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