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內容
以考試大綱為準,報名后老師會講解考試大綱。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社工的職業道德,社會工作的基本理論知識,社會工作的基本方法。
《社會工作實務》包含:青少年社會工作、老年社會工作、殘疾人社會工作、家庭社會工作、學校社會工作、醫務社會工作、社區社會工作、司法社會工作等基礎知識。
報考條件
初級(助理)社會工作職業證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 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注明: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報考資料
1)白底相片電子版;
2)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 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4) 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證書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