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EB-1C跨國高管移民
移民優勢:
1.申請資格較簡單,申請要求較低,無資金來源、教育程度、語言能力等限制; 2.申請流程簡單,申請周期短; 3.申請費用較低; 4.可多次反復申請,一次不通過,可繼續準備充足資料,申請直至成功。
項目優勢:
一步到位拿綠卡,無臨時綠卡轉換風險
政策穩定,無投資風險
無須申請勞工證,不受排期影響
辦理周期短,僅需12-24個月
投資成本低,對投資額無具體要求
無須證明資金來源
一人申請,全家移民,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隨行
無移民監,可自由出入美國并享有美國居民的權益和待遇
美國EB-1C跨國高管移民申請條件:
1.中國和美國的企業均已各自營業超過兩年以上,有優良業績,財務報表及一定的員工人數;
2.申請人須在提出申請的前三年中,至少有兩年擔任中國母公司的經理或高管,好三年以上;
3.中國母公司注冊資本少300萬RMB或是所有者權益達1500萬RMB并且每年營業額不少于3000萬RMB;
4.中國母公司的控股股東好為自然人;
5.年齡不限,26歲以上有一定的學歷及管理經驗的企業高管人員;
6.申請人必須在美國公司從事經理或者管理工作。
美國EB-1C跨國高管移民辦理流程:
對于EB-1C的申請,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通過L1,另外一種是直接申請。以下主要介紹通過L1轉EB-1C程序:
1.建立移民申請委托代理關系;
2.與美國企業建立企業關系,如果中國公司尚未成立美國分公司,子公司或附屬機構,首先是應成立該美國機構;
3.文件的收集和準備,向移民局遞交I-129表格;
4.移民局批準后,發出I-797通知函;
a.如果受益人高管以其他身份處于美國境內可以直接轉換成L1身份;
b.如果受益人高管在美國境外,可到當地美國領事館申請L1簽證;
5.申請人獲得L1簽證后,可以為其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未婚子女申請L-2簽證;
6.美國機構運營一年以上之后,如果滿足條件,可以通過EB-1C為高管申請綠卡;提出移民申請I-140;
7.***40獲批(3-6個月);
8.提交調整身份申請I-485。
整體周期:9-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