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建筑師是依法取得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在一個建筑設計單位內執行注冊建筑師業務的人員。國家對從事人類生活與生產服務的各種民用與工業房屋及群體的綜合設計、室內外環境設計、建筑裝飾裝修設計,建筑修復、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構筑物的設計,從事建筑設計技術咨詢,建筑物調查與鑒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實施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制度。 注冊建筑師是依法取得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在一個建筑設計單位內執行注冊建筑師業務的人員。1.建筑設計(作圖);
2.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
3.建筑結構與設備;
4.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原考試大綱中知識題******科目《設計前期工作》(45個題)和第二科目《場地設計》(45個題)合并為《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一個科目(共90個題)。已經通過原《設計前期工作》科目的考生,只考第46-90題;已經通過原《場地設計》科目的考生,只考第1-45題。未通過或未報考《設計前期工作》和《場地設計》科目的考生,需考《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第1-90題。現一級注冊建筑師作圖題考試《建筑方案設計》和《建筑技術設計》兩個科目替代原作圖題《建筑設計與表達》,時間分別為6小時和5小時,凡未通過或未報考過原作圖題《建筑設計與表達》的考生,都需報考《建筑方案設計》和《建筑技術設計》兩個科目。
報名條件編輯
一般條件、報考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下表要求執行。
專業
學歷
取得學歷后從事建筑設計的***少時間
對應的***遲畢業年限
中專
(不含
職業
中專)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
5年
2014年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
7年
2012年
相近專業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
8年
2011年
相近專業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
10年
2009年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
8年
2011年
相近專業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
10年
2009年
大專
建筑學(建筑設計)
畢業
3年
2016年
相近專業
畢業
4年
2015年
本科
及以上
建筑學
大學本科(含以上)
畢業
2年
2017年
相近專業
大學本科(含以上)
畢業
3年
2016年
注:
(1)“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為城市規劃、建筑工程、環境藝術;大專為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建筑裝飾技術、房屋建筑工程、環境藝術;中專為建筑裝飾、城鎮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筑、村鎮建設。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本表本科及以上和大專的相近專業中加入了“環境藝術”。
2 、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的人員。
二、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有關要求,
申請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居民在全部科目考試合格領取資格證書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明、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報考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人員還須提供《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
三、符合報名條件的臺灣地區居民,可按照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臺灣地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7〕2號)有關要求,
申請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1、報名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獲得教育部承認的高等學校五年制建筑學學士學位或五年制建筑學學歷及以上學歷、學位。
(2)從事建筑設計工作***少時間為:五年制建筑學本科畢業需5年;五年制建筑學學士需3年;建筑學碩士及以上需2年。
(3)職業實踐要求:滿足《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的有關要求,《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的使用說明見附件3。
2、報名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獲得教育部承認的高等學校建筑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從事建筑設計工作***少時間為:建筑學專科畢業需3年;建筑學本科及以上學位或學歷需2年。
其他條件
1.參加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報考。
以前未參加上述考試的擬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確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報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無效。
考試時間編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人事、勞動保障 )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有關副省級市人事局、勞動保障局,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規劃與管理工作,經與有關部門和相關考試管理機構研究,現將 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做好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如因特殊情況需變更考試日期的,將提前另行通知。
二、按照原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在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中增設珠寶評估專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2003]19號)規定,珠寶專業的考試每2年舉行一次。由于考務安排的原因,原定于2010年舉行的注冊資產評估師珠寶專業的考試調整到2011年舉行。
三、未列入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其他專業的日期另行通知。
請各地、各有關部門抓緊籌備,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考試工作安排順利進行。
2013年一級建筑師報名時間為2月開始,和二級建筑師報名時間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