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執業助理醫師專業要求
已在鄉鎮衛生院(含在編人員、臨聘人員)或村衛生室(持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村衛生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工作滿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中報考臨床類別或中醫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要求。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國家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要求。
鄉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信息
報名時間
每年的1-2月份 考試時間一般是在6-7月的時間,筆試一般是在8-9月的 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考試科目
筆試 :主要是考 醫學人文、公共衛生、全科醫療;技能 :第1站 病史采集;第二站 體格檢查;第三站 西醫項目 公共衛生 中醫項目。
資質授予
1.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到所在考點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領取《醫師資格證書》。該證書級別代碼編碼為字母“XC”。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后經執業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在《醫師資格證書》“發證機關”和《醫師執業證書》“執業地點”空白處加蓋紅色標識章,標識章全國統一格式,寬度根據內容調整,行高10**mm,邊框粗3磅,內容為“鄉鎮/村”,字體為三號黑體。
2.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的,持與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簽訂的合同、《醫師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到該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所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執業地點限定為該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
3.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執業類別注冊為“臨床和中醫”,執業范圍注冊為“全科醫學專業”。
4.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可按規定參與職稱評聘。
5.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的人員,符合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相關規定的條件下,可以報考臨床或中醫類別執業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