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下列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記入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一)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安全生產教育;
(二)對新錄用人員、實習人員進行廠、車間、班組三級教育培訓;
(三)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的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培訓;
(四)對調崗或者離崗六個月以上人員進行車間、班組兩級教育培訓,對臨時轉崗、換崗人員進行新崗位教育培訓;
(五)連續生產的大型設備停車檢修或者恢復試車前,應當對全體參與此項工作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六)按照規定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