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實驗室、水務等企業:
根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RB/T214-2017)》的要求,檢驗檢測機構應對從事檢驗檢測人員,依據相應的教育、培訓、技能和經驗進行能力確認。以有效促進崗位任職能力提升,保障檢驗檢測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培訓目的:
本次培訓突出職業能力評價培訓的主題,結合水質檢驗檢測新標準的學習和操作技能提升的需求,貼近水處理職業技能鑒定標準,緊扣水質檢驗檢測分析模塊要求,選擇行業優質師資培訓資源,開展培訓工作。
二、培訓對象:
從事水質檢驗及化驗分析人員(包括飲用水、地表水、地下水、污水、廢水、實驗用水等),參訓人員需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培訓內容
(一)水質監測方案的制定,水樣的采集、保存、收樣與流轉;
(二)水樣的預處理、理化指標的檢驗;
(三)大型分析儀器的使用;
(四)水質監測質量保證;
(五)水質檢測分析專業技術理論及相關標準解讀。
報名要求:
具備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可以申報高級(三級)
高中中專學歷可以申報中級(四級)
可以申報的其他工種有:化學檢驗員、食品檢驗員、室內環境檢驗員、化學計量員等工種。其他未列明專業可以來電咨詢。
可以申報的其他工種有:化學檢驗員、食品檢驗員、室內環境檢驗員、化學計量員等工種。其他未列明專業可以來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