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碩士一般學習期限為2-3年,以3年較為常見。法律碩士分為兩種情況,法律碩士(非法學)通常學習期限為3年,而法律碩士(法學)通常學習期限為2年。
法學碩士專業課試題傾向于理論化試題,以主觀題為主,重視理論深度。而法律碩士起源為英美,遵循美國法律人才培養原則,需要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與推理能力,所以法律碩士是由本科為非法律專業畢業生考錄,題目傾向于實務,其試卷較法學碩士試卷難度相對較易。
法學碩士的錄取比例,按每個高校的報考程度不同而區分,一般在5:1-10:1之間徘徊,個別學校個別專業可能在12:1以上。
法律碩士由于引進于英美國家,屬于國內考研熱門專業,加上有權招收全日制法律碩士的院校主要是國家重點大學,所以競爭極為激烈,通常起步比例在15:1,更有甚者在20:1的比例。當然,這其中有一樣特殊情況,即法律碩士(法學)的報錄比,因其僅僅限于法學專業報考,大部分高校報考人數過少,近些年大量出現調劑情況。其報錄比常在2:1,甚至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