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規劃師(Financial Planner)是為客戶提供全面理財規劃的專業人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標準》,理財規劃師是指運用理財規劃的原理、技術和方法,針對個人、家庭以及中小企業、機構的理財目標,提供綜合性理財咨詢服務的人員。理財規劃要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因此要求理財規劃師要全面掌握各種金融工具及相關法律法規,為客戶提供量身訂制的、切實可行的理財方案,同時在對方案的不斷修正中,滿足客戶長期的、不斷變化的財務需求。
凡報考國家職業資格二級的,只要具備以下條件中的一條即可: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7)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