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師》
職業介紹
為進一步推進《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落實推進實施健康中國行動2020年工作計劃中關于“加強營養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人社部于2022年改版全新推出“營養師”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核。隨著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吃得營養、吃得健康成為人民大眾的共同要求,公共營養師是從事公眾膳食營養狀況的評價與指導、營養與食品知識傳播,促進社會公眾健康工作的專業人員。
招生對象
1.食品、營養品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
2.醫療衛生單位、VIP美容機構、營養診所、大型餐飲企業、高檔酒店等機構的中高級管理人員。
3.行政總廚、高級廚師以及有志于從事私人營養顧問行業的社會精英人士。
4.從事或有志于從事營養配餐與指導、食品烹飪與加工、餐飲管理、體重與生活管理、母嬰服務、學 生醫療保健、保健食品、健康管理等營養相關行業的人員。
學習內容:(網課學習)
職業道德與醫學基礎、營養學基礎、人群營養、食物營養基礎、食品衛生基礎、營養教育與社區營養 管理、膳食營養調查和評價、人體營養狀況測定和評價、營養咨詢和宣教、膳食指導和評估、食品營 養評價、社區營養管理和干預。
認可范圍:
全國認可。
發證機構:
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發證。
申報條件
1.中級/ 四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4 級/ 中級工:
①取得相關職業5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 年(含)以上,經本職業4 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②取得相關職業5 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 年(含)以上;
③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 年(含)以上,經本職業4 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④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 年(含)以上;
⑤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 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2.高級/ 三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3級/高級工:
①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4 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經本 職業3 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②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4 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 年(含)以上;
③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4 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 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4 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 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④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⑤具有大專及以上非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 年(含)以上;
⑥具有大專及以上非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經本職業3 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⑦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初級職稱。
3.技師/二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2級/技師工:
①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3 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
②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3 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 年(含)以上;
③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3 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累 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3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本專業 或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3級/高級工職業資 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非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
④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中級職稱。
4.高級技師/一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1級/高級技師工:
①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2 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 年(含)以上;或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2 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經本職業 一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②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高級職稱。
注:關于相關職業、相關專業的范疇:
1.營養師相關職業:
食品工程技術人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臨床和口腔醫師、中醫醫師、中西醫結合醫師、公共衛生與健康醫師、醫療衛生技術人員、護理人員、鄉村 醫生、其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餐飲服務人員、醫療輔助服務人員、健康咨詢服務人員、公共衛生輔助服務人員、其他健康服務人員、生活照料服務人員、保健服務人員 等小類下職業,下同。
2.營養師本專業或相關專業:
公共營養保健、食品營養與衛生、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烹飪與營養教育、食品營養與健康等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基礎醫學、臨床醫學、護理學、預防醫學、衛生事業管理、中醫學、食品衛生與營養學、藥學類等醫藥衛生類專業。
考核方式: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