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MPA
MPA是公共管理碩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專業學位的英文簡稱,是以公共管理學 科及其他相關學 科為基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其目的是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培養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MPA教育已成為這些國家培養高級公務員的主要途徑。我國根據新形勢下社會管理現代化、科學化專業化的要求,為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公共管理體系,完善國家公共事務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訓制度,建設高素質的專業化國家公共事務和行政管理干部隊伍,積極開展MPA教育,并從2008年開始,正式在國內24所重點高校開設MPA學位教育。
考試資格說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 產 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后(含全日制,成教,自考,函授,職大,夜大,網絡學員等), 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經歷者。
b.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并有兩年或兩年以上工作經歷者。
c. 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含全日制,成教,自考,函授,職大,夜大,網絡學員等), 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經歷。
4. 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此外,各校還可能在教育部門規定的MPA報考條件基礎上制定本校的報考條件。
課程設置
核心課程:
(公共管理基礎類)
社會主義建設理論與實踐、公共管理英語、公共管理學、公共經濟學、政治學、公共政策分析、社會研究方法、領導科學與藝術;
必修課程:
(公共管理實務類)
一、政府運作與管理方向:行政法學、組織行為學、中國社會問題研究
二、財政與稅收管理方向:公共財政與稅收管理、貨幣政策與金融管理、國有資產與國有企業管理
三、區域經濟與城市管理方向:區域經濟學、地方政府管理、城市經營與管理
四、公共安全與管理方向:公共安全概論、公共安全政策與法規、公共安全危機管理
五、行政管理與電子政務方向:公共行政理論與方法、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電子政務
六、社會保障方向:社會保障學、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學
七、技術創新與科技管理方向
八、非政府公共組織管理方向
(公共管理智慧類)
管理哲學、創新思維與科學決策
其他選修類課程:社區管理、預算管理、公共投融資管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