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是代表業主監控工程質量,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橋梁。它不僅要求執業者懂得工程技術知識、成本核算,還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規。
總監理工程師指由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委托監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的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此外,監理人員還包括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但對于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的全過程監理的質量,總監理工程師的作用至關重要。
報考條件(一)參加全科(四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