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秘書職業是一種具有綜合性和輔助性特點的職業,要求具備較強的文字與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協調與合作能力、邏輯思維與分析能力等。
2、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7年制定的秘書職業標準中,劃分出三個等級,即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3、秘書職業標準中包含了從接待工作、檔案工作、文書擬寫與處理、會議組織,到信息工作、辦公室日常事務以及協調工作等多個方面的職業資格要求,是培養和考核秘書職業領域從業人員的基本依據。
4、秘書考試分成2門,即理論考試和實操考試。
(1)理論考試全部為客觀題,內容涵蓋:職業道德、基礎業務,考試時間為1.5個小時。
(2)實操考試全部為主觀題,內容包括工作要求,案例分析,考試時間為2個小時。
(3)案例分析部分播放錄像;涉外秘書考生加考外語,包括選擇、填空、翻譯、寫作等題型(包括聽力)。
5、參加秘書二級考試的考生還需進行綜合評審(業績評估手冊),采用筆試答辯的形式,包含商務溝通,辦公室管理,常用事務文書,會議與商務活動,信息與檔案五個模塊的能力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