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辦法
全國經濟師考試也稱作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即經濟師職稱考試,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考試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
2.考試級別
考試設置: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參加考試合格者,由國家人社部和上海人社局聯合頒發相應級別、相應專業的經濟技術資格合格證書。
3.考試時間
一般為每年11月初。
4.考試科目
中級經濟師考試:1門公共課+1門專業課。
公共課:《經濟基礎知識》。
專業課: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金融、財政稅收、建筑與房地產經濟、運輸經濟、郵電經濟、旅游經濟、農業經濟等專業,考試只要選其中1門專業課。
高級經濟資格考試:設以上專業《高級經濟實務》一個科目,分數5年有效。
5.考試證書
自2020年始,中級經濟師考試分數2年有效,即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2門課程考試。合格后,獲得由國家人社部和上海人社部共同頒發的中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證書,即認定中級經濟師職稱。
高級經濟師職稱要高級經濟師考試合格并通過評審,才可獲得高級經濟師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