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業前景
2008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勞動關系協調員國家職業標準》中指出:勞動關系協調員是從事勞動標準的宣傳和實施管理以及勞動合同管理、集體協商協調、促進勞資溝通、預防與處理勞動爭議等工作的人員。主要職業功能有六項:勞動標準實施管理、勞動合同管理、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管理、勞動規章制度建設、勞資溝通和民主管理、員工申訴和勞動爭議處理。即用人單位和員工雙方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的基層承擔者。
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加強勞動關系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高隊伍素質,各級政府要針對勞動關系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從力量配置、經費投入上給予支持,保障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順利開展。隨著《勞動合同法》、《勞動法》等法律的深入推進及我國經濟深化改進后企業的穩健發展,越來越多類型、數量的企業專門在企業中設立職位招聘專業資格勞動關系協調員,專業的勞動關系協調員就業前景如下:
1、任職世界五百強各大中型企業員工關系主管、專員。隨著外資企業越多越多重視中國,組織機構完善、福利待遇良好的世界五百強企業更青睞熟悉本土并了解勞資法律的專業勞動關系協調員來擔任員工關系主管、專員,建立和諧的用工關系,讓企業迅速在中國迅速發展;
2、任職國內個大中小型企業尤其是服務行業企業員工關系主管、專員。國內經濟尤其是第三產業服務行業成為新的增長點,大中小型企業百花齊放,但隨著《勞動合同法》、《勞動法》的深入推行,越來越多的勞資問題、員工與企業的共同發展落在熟悉本地法律法規的勞動關系協調員身上,解決勞動力供求矛盾,促使企業抓住機會長足發展。
3、專職各地區勞動爭議委員會、地方性爭議協調組織、地方行業工會、行業協會、企業家協會等組織從業人員。對大量企業出現的勞資糾紛問題,勞動局仲裁前置,專業仲裁、調解人員的缺失導致案件出現堆積,時效得不到保證,需要大量專業勞動關系協調從業人員去解決這一問題。
4、企業內訓師。企業需要有專業的法律知識的內訓師,通過培訓,強化意識保護員工的應有權利,打造獨有的企業文化,減少因員工的各種個人問題而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5、合規專員或法務。企業同樣也需要專業的勞動關系協調員監督經營尤其是用工、勞資方面的各個環節,用合法、合規經營來減小經營中不必要的用工成本,為企業創造更多價值。
6、國家認可的增值加分項。不論從事什么行業、職業,考取勞動關系協調員這一證書后,可以申請當地國家證書補貼、技能落戶、人才津貼、人才租房補貼、憑證安排其子女入學、抵扣個人所得稅等;對現有本職業或者轉行人事相關專業均可以作為升職、加薪、優先考慮錄取的充分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