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愛首飾又無錢購買 煙臺一女子專逛珠寶店行竊

膠東在線4月8日訊(通訊員 芝公宣) 因喜愛金銀手飾,但苦于手頭沒錢,煙臺一女子專逛珠寶店進行盜竊,3月30日該女子在家中落網。
3月15日,三站附近某珠寶店發生盜竊案,一女子趁店主不注意盜走18K金祖母綠戒指一枚,價值6800元;3月25日,芝罘區某商超某珠寶柜臺,一女子趁店員不注意盜竊18K金戒指一枚,價值3000余元。
案發后,民警詢問了當事人了解情況,“當時,她讓我給她算算這個戒指最低多少錢……后來店員清點發現丟了一枚戒指。”“當時,她讓我幫她找合適尺寸的戒指,她離開后發現少了一枚戒指……”
民警又分別調取了兩個案發地的監控,發現作案女子戴著口罩,雖衣著不同,但體態相仿,作案手法相同,應為同一人所為,并案偵查。同時,該女子作案手法“嫻熟”,應該有前科在身。
西大街派出所民警迅速展開調查,依托天網,調取了案發地及周邊的天網視頻,對嫌疑女子步步緊追,發現該女子得手后迅速逃離現場,并在北馬路附近打車離開……
這么明顯的目標,怎能逃脫天眼的追蹤。民警很快獲取了嫌疑女子完整的活動范圍,并確定該女子的最終落腳點——福山某小區。3月30日,經過長時間架網守候,民警將該女子抓獲歸案,被盜祖母綠戒指就戴在她手上。
據交待,犯罪嫌疑人宋某(女,34歲,福山人)對3月15日、25日,因喜愛戒指無錢購買,便利用轉移當事人注意力的手段趁機盜竊兩枚戒指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這個宋某可謂屢教不改,用她自己的話說:“次數比較多我都記不住了”。經查,宋某于2012年因盜竊被刑事拘留,2015年因盜竊被行政拘留,2016年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2018年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因涉嫌盜竊被芝罘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提醒:店鋪、柜臺人員一定要加強自身防范意識,貴重物品不要隨意擺放、更不要離開視線。同時,在營業人員較少的情況下,更應提高警惕提防此類不法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