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執行攻堅打響 芝罘法院在行動

膠東在線7月3日訊(通訊員 修曉鵬) 為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近日,芝罘法院積極響應上級法院號召,開展了夏日突擊執行行動,收獲頗豐。
不以“案小”而不為
6月30日凌晨5時許,芝罘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趙玉濤、干警王永安及兩名法警敲開了被執行人李某的家門。見到執行法官的一剎那,李某便意識到執行法官凌晨登門,系因其尚欠付申請執行人辛某的租賃費800元。
該起案件依據的生效判決判令被執行人李某應支付申請執行人辛某某租賃費9350元,判決生效后,李某便主動支付了大部分租賃費合計8550元。因剩余800元租賃費李某一直拒絕支付,申請執行人辛某某遂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后,由速執團隊第一時間采取查控措施,但凍結金額不足執行標的額,幾經聯系,被執行人仍拒絕履行債務。6月29日,該起案件流轉到趙玉濤副庭長手中,讓每一名群眾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是執行法官不懈的追求。經翻閱卷宗,趙庭長認為該案標的額小,當務之急是找到被執行人,遂當機立斷決定于次日凌晨至被執行人李某住所采取執行措施。功夫不負有心人,面對突如其來的執行行動,被執行人無法再逃避執行,當場向申請執行人辛某某支付了全部租賃費和預交的案件受理費。從拿到執行卷宗到執行完畢不足24小時,此次執行“風暴”頗有成效。
快速執行顯神威
在一起勞動爭議案件中,被執行人石某需支付申請執行人勞務費4500元。6月30日凌晨時分,執行團隊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驅車來到被執行人石某所在村莊,經多方打聽,最終抵達石某家。
據了解,申請執行人張某與被執行人石某系一起分包工程中的雇傭關系,施工完成后,被執行人一直拖欠申請執行人勞務費。雖然標的額只有區區4500元,但被執行人就是不給錢,案件一直走到執行程序。
經現場溝通,劉春懷法官耐心的向被執行人石某釋法明理,并強調其如不履行法律義務,要承擔罰款、拘留等懲戒措施。被執行人懾于法律的權威和法官的勸導,當即表示通過微信支付將案款及執行費轉到申請執行人賬戶。
夏日執行攻堅行動以來,芝罘法院共出動執行干警53人次,執行到位近三百萬,有效地保障了當事人的勝訴權益及時兌現,給被執行人產生強烈震懾。
疫情防控期間,芝罘法院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力以赴,迎難而上,將涉民生案件作為執行重點,多措并舉,扎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執行工作,保障案件的有效執結,更好地打通公平正義實現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