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區檢察院迎國家級節約型示范單位創建審核
膠東在線8月4日訊(通訊員 孫辰穎) 近年來,芝罘區檢察院堅持節約能源資源工作不放松,不斷加強長效機制建設,以宣傳教育提高節能意識,以合同能源管理為契機,以設施推廣提升節能科學化,切實發揮公共機構在節約能源資源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在2019年被評為“煙臺市節約型示范單位”榮譽稱號,被列入“國家級示范單位創建”名單。
7月28日下午,煙臺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市發改委對檢察院創建國家級示范單位材料進行初審驗收,檢察院認真組織謀劃、積極自查、細致準備、完善節約型示范單位創建方案,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市發改委對所有的申報創建材料進行現場評審指導,并針對各個加分項目提出了相應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對檢察院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檢察院以建設節約型機關為主線,強化管理、反對浪費、全面推動公共機構節能工作;以示范單位創建為突破口,強化宣傳、以點帶面,全面推廣現有的示范典型先進經驗;以強化目標責任為抓手,強化考核、明確要求,全面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深入進行;以現代化管理為手段,強化監督、提升水平,全面推動檢察院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深入開展;以法律政策為導向,強化指導、依托市場,全面利用和推廣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和新能源,檢察院合同能源托管項目通過建設中央空調智能控制系統,每供冷季節約用電3200kw/h,每供暖季可節約用熱355GJ,建設114kwp光伏發電系統,年均發電量約12萬度,折合節約標煤50.59噸。
創建工作以來,檢察院對照《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及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評分表》等標準,查材料、看現場,逐項核對信息,認真核算總分,建立起科學、規范的節約能源資源管理體系,在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中,起到示范帶頭作用。
創建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意義重大,全院上下將以國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的創建為新起點,以更加堅定的信心、更加堅決的態度,打造亮點特色,形成一套可復制、可推廣、可借鑒的“芝罘檢察節能模式”,全力以赴完成國家部委的驗收工作,推動檢察節能工作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