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檢察提前介入煙臺市首例妨害傳染病防治案

膠東在線3月24日訊(通訊員 孫辰穎) 為貫徹落實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依法嚴厲打擊涉疫情刑事犯罪,2022年3月19日,芝罘區人民檢察院在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指導下,對煙臺市港航公安局3月18日立案偵查的馮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一案提前介入引導偵查,該案系煙臺市首例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件。
經查,馮某某的工作區域屬于對外封閉的閉環場所,在封閉工作期間,馮某某無視工作紀律和防疫規定,違規外出,后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增加了傳播新冠病毒的危險。
此案發生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煙臺市區兩級檢察院高度重視,在煙臺市人民檢察院的指導下,芝罘區人民檢察院迅速啟動“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快速反應機制”,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田梅與員額檢察官劉靜第一時間與煙臺市港航公安局相關領導及辦案單位召開分析研判會,聽取公安機關承辦人員介紹案件偵辦情況,圍繞特殊時期刑事強制措施適用、證據收集固定和案件辦理效果等提出了引導偵查的意見。
疫情發生以來,芝罘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應機制,確保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故意隱瞞病情、行程、接觸史以及暴力傷醫、制假售假、非法經營、造謠傳謠等各類犯罪依法從快從嚴精準打擊。
此外,芝罘區人民檢察院將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職能,對涉疫案件涉及領域公益保護情況及安全風險,以檢察官告知函、檢察建議等方式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完善監管治理措施。
下步工作中,芝罘區人民檢察院將持續跟進,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切實形成司法合力,依法從快從嚴懲處,堅決打擊震懾涉疫違法犯罪,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檢察官提醒: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任何無視法律、違反防疫規定的行為,必將受到嚴懲。讓我們時刻保持防疫意識不放松,嚴格遵守防疫規定,攜手并肩,共同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