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中院制定12條意見 加強企業家司法保護
膠東在線6月1日訊(通訊員 郭宏偉 曲曉夢) 近日,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加強企業家權益司法保護服務保障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從深刻認識重要意義、加大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涉企刑事犯罪等12個方面,對加強企業家權益司法保護、服務保障企業高質量發展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具體措施,深入優化法治營商環境。
意見指出,要深刻認識加強企業家權益司法保護和服務保障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聚焦市委“1+233”工作體系,充分發揮司法促發展、穩預期、保民生的作用,不斷提高司法服務保障企業家創新創業環境建設的自覺性、主動性,讓企業家放心投資、安心經營、順心辦事、專心發展。
意見強調,要依法嚴懲侵犯企業家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犯罪行為,辯證對待企業家在生產經營、融資活動中的創新創業行為,準確區分罪與非罪、個人財產和企業財產等界限,堅決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要暢通企業家權利救濟途徑,依法糾正涉企業家冤錯案件,著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
意見明確,要依法嚴懲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和涉企黑惡犯罪行為,嚴厲打擊涉疫涉企犯罪行為,積極探索將企業合規審查制度與認罪認罰從寬等制度相結合,促進企業合規經營。要充分尊重意思自治和契約自由,依法妥善審理涉外、勞動爭議、金融糾紛以及其他合同類案件,促進經濟市場良性運行和循環。要強化公司治理、破產和知識產權等案件審理,助力企業體制創新和管理創新,促進市場資源優化重組和企業轉型升級。要依法審理侵犯企業經營自主權和涉企行政行為瑕疵等案件,實質發揮行政爭議審前和解中心作用,快速高效化解涉企行政矛盾糾紛。要區分對待涉企執行案件,對于企業申請執行的案件,用好用足各類強制執行措施,及時兌現企業勝訴權益;對于企業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樹立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依法妥善處理企業關注的財產保全問題,在法律范圍內將對企業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
意見強調,要加強“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持續深化機制改革,加強智慧法院建設和成果應用,探索建立涉企法律維權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努力為企業提供更為優質便捷的司法服務。同時,充分發揮“握手煙和”訴源治理品牌效應,強化涉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支持和推動涉企糾紛行業調解、專業調解、特邀調解等工作全面開展,推進涉企糾紛多元化解。
意見指出,要突出加強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保障,嚴格落實最高法院《關于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大中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空間保護力度,依法辦理中小微企業金融借款、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等案件,助力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對生產經營存在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依法通過減緩免訴訟費、延期支付等司法救助措施,幫助中小微企業解決實際經營困難。
意見要求,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將加強企業家權益司法保護、保障企業高質量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建立司法護企聯絡專員、涉企重大案事件工作報告等制度,推動構建“常”“暢”法企雙向溝通交流機制,全面暢通院企交流渠道,及時了解企業司法需求,有針對性幫助企業解決問題困難,努力營造促進企業平穩發展和企業家健康成長的良好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