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膠東在線10月22日訊 為進一步方便客戶、提高效率,滿足客戶的信貸需求,10月22日,全市農商銀行召開特色信貸產品發布會,全新發布“政銀保”和“大棚貸款”兩款信貸產品。
“政銀保”和“大棚貸款”兩款貸款產品分別面向在該行服務轄區內注冊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中小微型企業和購建大棚及生產經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涉農企業等社會經濟組織,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均根據相應的生產經營情況、實際資金需求、綜合收入能力、還款能力等情況確定,有效地滿足了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并緩解了其資金壓力,讓“普惠金融”更好地惠及民生。
煙臺全市農商銀行一直以來以黨建為引領,主動聚焦轄區內金融需求的新特點、新趨勢、新變化,致力于為客戶提供更貼心、更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立足三農和小微企業,切實服務實體經濟,有力地促進了地方經濟的發展。
附:“政銀保”和“大棚貸款”產品詳情
“政銀保”
“政銀保”貸款是向借款人發放的,由保險公司對借款本金到期履約還款能力提供承保,并承擔貸款約定賠償責任,同時政府給予本行相應財政補貼的貸款。
一、貸款對象
貸款對象為本行服務轄區內注冊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規定,經稅務部門確認依法納稅,并納入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域征信服務平臺目錄的中小微型企業。
二、貸款條件
(一)借款人為中小微企業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生產經營一年以上(低風險貸款不受此限制),在本行服務轄區內,信用等級在BBB級以上;
2、生產經營正常,主營業務清晰,經營管理制度健全,能夠正常繳納稅費、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無逃廢銀行債務和未結清法院被執行記錄等違法違規行為;
3、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品行端正,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無家庭財產糾紛,無違規違紀行為,無拖債、賴債行為,無未結清法院被執行記錄和民間高利借貸行為;
4、自有資金投入不少于經營項目所需資金的30%,授信后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5、在本行開立結算賬戶,自愿接受信貸監督和結算監督;
6、本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借款人為自然人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且年齡加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勞動能力或經營能力;
2、戶籍所在地、固定住所或固定經營場所在本行服務轄區內;具有合法、可靠的經濟來源,具備履約還款能力和意愿;
3、個人信譽和身體狀況良好,品行端正,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無家庭財產糾紛,無違規違紀行為,無拖債、賴債行為,無未結清法院被執行記錄和民間高利借貸行為;信用等級在A級(含)以上;
4、借款用途明確、合法、真實,額度合理;
5、申請貸款自有資金不得低于總投資額的30%;
6、在本行開立結算賬戶,自愿接受信貸監督和結算監督;
7、本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貸款用途
貸款資金僅限用于生產經營,不得用于消費及其它用途。借款人須提供貸款資金用途證明材料。
四、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實際資金需求和還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單戶貸款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在授信期限內可以分次貸款,循環使用。
五、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合理確定,最長不超過2年。
六、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由本行根據借款人信用等級、貸款用途和風險程度合理確定。
七、擔保方式
由借款人投保保險公司借款履約保證保險。貸款行可視情況要求借款人另外提供第三人保證、抵押等擔保措施。
“大棚貸款”
大棚貸款是向服務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的,用于滿足購建農業大棚及生產經營資金需求的貸款。
一、貸款對象
貸款對象為農商銀行服務轄區內購建大棚及生產經營的自然人。借款申請人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涉農企業等社會經濟組織。
二、貸款條件
借款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勞動或經營能力,借款申請人年齡加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
(二)戶籍所在地或固定住所(經營場所)在農商銀行服務轄區內,有合法、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履約還款能力;
(三)誠實守信、家庭和睦,在鄰里、同行中表現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無違規違紀行為,無拖債、賴債行為,無涉訴未執行結束案件,無民間借貸行為,無賭博、吸毒等不良生活嗜好,無犯罪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信用等級在A級(含)以上;
(四)其他家庭成員在農商銀行無生產經營性授信;
(五)原則上有大棚種植等項目經驗和經營管理能力;
(六)自建大棚的,應有相應的大棚建設經營場地,購置大棚的,原則上應由大棚開發商統一開發或在農業園區內(二手大棚除外);
(七)具備條件的,應取得村委以上部門同意土地流轉或建設大棚的證明性材料;
(八)農商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貸款額度
按照借款人信用等級、家庭資產狀況、大棚建設成本(投資額度、面積、結構類型等),擬經營項目情況、預期收入、綜合還款能力等情況合理確定貸款總額度及分別用于大棚購建和生產經營貸款額度。
大棚用于農業觀光旅游等的,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大棚購建及生產經營總投入資金的50%;大棚用于果木花卉等中長期作物種植的,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大棚購建及生產經營總投入資金的60%;大棚用于瓜果蔬菜等短期農作物種植的,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大棚購建及生產經營總投入資金的70%。
四、貸款期限
根據大棚購建或生產經營用途、大棚使用年限、預期經營項目情況、綜合收入情況和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原則上大棚購建用途貸款期限不超過5年,大棚生產經營用途為農業觀光旅游或果木花卉等中長期作物種植的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大棚生產經營用途為瓜果蔬菜等短期農作物種植的貸款期限不超過1年。
五、貸款利率
應結合當地實際,根據借款人信用等級、貸款風險程度、與本行業務合作等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在鄉村振興戰略及精準扶貧事業中發揮帶頭模范作用的,應適當給予利率優惠。
六、擔保方式
可采取信用、保證、質押、抵押等方式。
(一)符合“家庭親情貸”條件的,鼓勵優先采用“家庭親情貸”方式;
(二)超出家庭親情貸額度的,鼓勵優先采用以下擔保方式:
1、“抵押+保證”模式。借款人購建的大棚所有權及大棚所占土地經營使用權抵押,并由家庭成員或大棚開發商、擔保公司、其他保證人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保證+反擔保”模式。由擔保公司、其他保證人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以其自建或購置的大棚所有權及大棚所占土地經營使用權為保證人提供反擔保;
3、與保險公司合作模式。由保險公司提供貸款履約保證保險。
(三)采取其他擔保方式的,按照省聯社相關制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