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混淆概念!認清醫療美容和生活美容的區別
2025-04-28 16:50:35 來源: 膠東在線
隨著大家對美的追求日益提高,美容服務行業蓬勃發展,美容項目日新月異,層出不窮。但很多人因此混淆醫療美容和生活美容,這種混淆不但發生在患者(顧客)上,也發生在某些美容機構上。那么醫療美容和生活美容到底是如何區分的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從概念上區分
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大到隆胸、隆鼻、瘦臉,小到割雙眼皮、激光去痣、光子嫩膚等等。
生活美容,則是運用化妝品、保健品和非醫療器械等非醫療性手段,對人體所進行的諸如皮膚護理、按摩等帶有保養或保健性的非侵入性的美容護理。比如皮膚SPA、面部清潔、保濕護理等。
二、從機構資質要求上區分
醫療美容機構必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診所備案憑證,診療科目明確標注:醫療美容科等專業類別。
生活美容場所只需持有營業執照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經營范圍為“美容店(不含醫療美容)”。
三、從美容方法上區分
醫療美容的美容方法有:符合國內標準的各類藥物、各類手術(包括外科手術和激光等治療),以及符合國內標準的各類醫療器械,如激光、光子治療(光子嫩膚)等。
生活美容的美容方法有:符合國內標準的各類化妝品、保健品和非醫療用的器材,如運動器材、按摩器材等。
四、從人員的要求來區分
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執業醫師注冊機關注冊;(二)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其中,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應具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牙科項目的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應分別具有3年以上從事中醫專業和皮膚病專業臨床工作經歷;(三)經過醫療美容專業培訓或進修并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1年以上。
不具備上述主診醫師條件的執業醫師,可在主診醫師的指導下從事醫療美容臨床技術服務工作。
從事醫療美容護理工作的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護士資格,并經護士注冊機關注冊;(二)具有2年以上護理工作經歷;(三)經過醫療美容護理專業培訓或進修并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護理工作6個月以上。
未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核定并辦理執業注冊手續的人員不得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服務。
生活美容的從業人員是指美容人員、化妝品和保健品銷售人員、保健按摩人員(以上人員統稱美容師)。他們尚沒有技術職稱標準。流行于社會上的各種美容師、高級美容師、甚至是國內外美容大師等分類,不是技術職稱,多是各類美容院從業人員對外的商業性的形象包裝。生活美容從業人員僅需要健康合格證明和基礎衛生培訓。
五、從服務地點來區分
醫療美容的服務地點是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許可的國內正規的醫療機構。
生活美容的服務地點是社會上各類美容店和美容院(美容中心)。
醫療美容和生活美容兩者有著根本性的差別,涇渭分明,不容混淆。我們在選擇美容服務時,務必做到擦亮雙眼:注意產品是否標注“妝字號”,避免接受承諾“療效”服務。理解了這一點,就不會接受在美容院里幾乎沒有嚴格消毒滅菌的條件下,由無醫師執業資格的人進行所謂激光脫毛、注射美容、文身去除等“美容手術”。進行醫療美容之前,充分了解并選擇正規的醫療機構去做有風險的醫美項目,警惕商家宣傳與熟人推薦陷阱,盲目輕信夸大效果,警惕低價誘惑,理性決策是關鍵。
特別提醒:生活美容機構不得開展醫療美容項目,否則屬于非法行醫,將受到嚴厲的行政處罰甚至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