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科普——放射工作人員篇
2025-04-29 10:21:00 來源: 膠東在線
隨著核與輻射技術在我國國民經濟各領域的廣泛應用,放射診療和核能技術得到迅猛發展,放射工作人員數量不斷增加。在以“關愛勞動者心理健康”為主題的第23個全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到來之際,讓我們共同關注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健康,減少職業性放射性疾病的發生。
什么是放射工作人員?
在生產、使用、運輸、銷售、貯存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等產生電離輻射的職業活動中,受到超過或可能超過放射性豁免水平照射的人員。
放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
2.經職業健康檢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要求;
3.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護法規和規章制度,接受職業健康監護和個人劑量監測管理。
5.持有《放射工作人員證》。
什么是職業性放射性疾病?
職業性放射性疾病是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電離輻射照射機體,引起生物分子的電離,使蛋白鏈斷裂、RNA或DNA鏈斷裂、酶類失活,破壞了機體具有生命功能的物質,引起一系列疾病。
職業性放射性疾病有哪些?
國家法定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共11種,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內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膚疾病、放射性腫瘤、放射性骨損傷、放射性甲狀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復合傷以及根據《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標準(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放射性損傷。
為減少輻射危害、保障工作人員健康,市疾控中心放射衛生專家對放射工作人員提出以下建議:
1.操作熟練,盡量縮短受照的時間,以達到減少受照劑量的目的。
2.保持場所清潔和個人衛生,避免放射性物質污染。
3.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和個人劑量計。
4.重視職業健康監護,按照要求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發現問題及時處理。